公司簡介



服務項目
專利服務項目
代辦專利申請
必要文件與資訊
商標服務項目
代辦商標申請
必要文件與資訊
中華民國專利法
103年1月22日修正公布部分條文 (第97條之1至第97條之4及第143條),行政院定自 103年3月24日施行
中華民國商標法
100年6月29日修正發布,自 101年7月1日施行商標分類





專利申請必備文件與政府規費一覽表

資料來源:引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

申請專利必要文件
⚖️ 專利法規與施行說明

本網站專利法規摘錄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目前規費清單適用於 102年1月1日起 施行的收費標準。

政府規費詳情清單
序號案別與計費說明金額 (NT$)
1發明申請舉發。(適用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)。10,000
2新型申請舉發。(適用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)。
申請延長發明專利權(醫藥品及農藥品之發明專利權)。
9,000
3發明申請再審查(適用101年12月31日前提出之再審查申請案)
設計申請舉發。
8,000
4發明申請實體審查(適用99年1月1日起提出之申請案,其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)
發明申請再審查(適用102年1月1日起提出之再審查申請案,其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)
7,000
5發明申請實體審查(適用99年1月1日起提出之申請案)/ 發明申請再審查(適用102年1月1日起提出之再審查申請案),前二項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,每項加收800元
發明、新型申請舉發(依舉發聲明所載之請求項數逐項計費,每項加收800元
+ 800
6發明申請實體審查、發明申請再審查,前二項其專利說明書、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超過50頁者,每50頁加收500元;其不足50頁者,以50頁計。+ 500
7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(適用102年1月1日起提出之申請,其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)
申請勘驗。
發明、新型申請舉發(適用依請求項數逐項舉發)
5,000
8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(適用102年1月1日起提出之申請),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,每項加收600元+ 600
9發明申請專利。申請改請為發明專利。發明申請分割。設計申請再審查。3,500
10新型申請專利。申請改請為新型專利。新型申請分割。設計申請專利。申請衍生設計專利。申請改請為設計專利。設計申請分割。申請改為部分設計專利。申請改為衍生設計專利。3,000
11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、證據。發明申請更正說明書、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。設計申請更正說明書或圖式。新型更正與舉發合併審查。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。申請誤譯之訂正。2,000
12申請提早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案。申請面詢。新型申請更正說明書、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。1,000
13以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,或適用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,申請加速審查者。4,000
14申請變更申請人之姓名或名稱、印章或簽名。申請變更發明人、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,或變更其姓名。申請變更代理人。申請變更有關專利權授權、質權或信託登記之其他變更事項者,每件300元;其同時申請變更二項以上者,亦同。300
15發明申請強制授權專利權。發明申請廢止強制授權專利權。100,000
16申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讓與或繼承登記。申請專利權授權或再授權登記。申請專利權授權塗銷登記。申請專利權質權設定登記。申請專利權質權消滅登記。申請專利權信託登記。申請專利權信託塗銷登記。申請專利權信託歸屬登記。2,000
17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8,000
18發明、新型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,每年2,500
19自然人、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專利年費,發明、新型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,減免後每年1,700
20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,每年
核准延展之專利權,每件每年年費
5,000
21自然人、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發明專利年費,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,減免後每年3,800
22發明專利年費第七年至第九年,每年8,000
23發明專利年費第十年以上,每年16,000
24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,每年4,000
25自然人、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新型專利年費,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,減免後每年2,800
26新型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,每年8,000
27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,每年800
28自然人、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,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,減免後每年0
29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,每年2,000
30自然人、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,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,減免後每年800
31設計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,每年3,000
32專利證書費。申請發給證明書件。1,000
33補發或換發專利證書費。600
34申請核發、補發或換發專利師證書費。1,500
35申請補發或換發專利代理人證書費。1,500

商標申請必備文件與政府規費一覽表

資料來源:引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

申請商標必要文件
📄 委任狀
🎨 商標圖樣需備 5 張
⚖️ 商標法規與施行說明

本網站商標法規摘錄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目前規費清單適用於 101年7月1日起 生效之收費標準。

政府規費詳情清單
規費項目類別 / 案件別計算說明與條件金額 (NT$)
其他申請費變更註冊申請事項
或 註冊事項
每件500元。若一案中同時變更多件相同事項,依變更案件數單獨計費。每件 500
減縮指定商品/服務減縮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每件 500
授權 或 再授權登記每件2,000元。若一案中同時申請多件相同事項,依登記案件數計費。每件 2,000
廢止授權/再授權登記申請辦理廢止授權登記每件 1,000
移轉登記每件2,000元。若一案中同時申請移轉多件相同事項,依案件數計費。每件 2,000
質權設定登記商標權設定質權登記每件 2,000
質權消滅登記商標權質權消滅登記每件 1,000
爭議案件:異議提出商標異議案每類 4,000
爭議案件:評定提出商標評定案每類 7,000
爭議案件:廢止提出商標廢止案每類 7,000
參加異議/評定/廢止申請參加程序之規費每件 2,000
行政與證書規費各種證明書件:500元 / 份
查閱案卷:500元 / 件
補發或換發註冊證:500元 / 件
各 500
欲知詳細商標內容及代辦費用,請與本所連絡:
連絡電話:(02)2396-5244
傳真熱線:(02)2394-0543

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