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、商標法

商標規費與申請文件清單

適用於 101年7月1日起生效之收費標準

申請商標必要之文件:
  • 委任狀
  • 商標圖樣 (5張)
項目內容說明金額 (NT$)
註冊申請費
商標/團體商標 (1-34類)20個商品內,每類3,000元;超過20個,每增1個加收200元3,000起
商標/團體商標 (35-45類)每類3,000元;35類零售服務超過5個,每增1個加收500元3,000起
團體/證明標章每件5,000
電子申請每件減收300元;商品名稱與系統參考名稱相同再減300元減收優惠
註冊費
商標/團體商標註冊費每類2,500
團體/證明標章註冊費每件2,500
其他費用
延展註冊商標、團體、證明標章等4,000
分割申請按增加件數,每件2,000元 (異議/評定/廢止案分割加收2,000)2,000起
變更/減縮/異議/授權依項目:變更(500)、減縮(500)、授權(2,000)、異議(4,000)、評定/廢止(7,000)依項目
欲知詳細商標內容及代辦費用,請與本所連絡:

連絡電話:(02)2396-5244

傳真熱線:(02)2394-0543

本所所址:台北巿金山南路2段145號6樓 (事務所地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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